2009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各位考生从即日起可查询考试成绩。为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特公告如下:
关于2009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
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公告
1、2009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加权总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2、报考省直部门和工商(除沈阳、大连)、地税(除大连)、质监(除沈阳、大连)、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考生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报考各市职位的考生请关注各市网站,查询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项(查询网站及联系电话附后)。
3、各位考生要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特此公告。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