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公告,公布2009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控制分数线及资格审查、面试等有关问题,考生可登录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www.xjrs.gov.cn)查阅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记者看到,笔试控制分数线分别是: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法律基础知识》或《公安基础知识》(三门科目)的考生笔试控制分数线 为120分,其中报考喀什、阿克苏、和田地区、克孜勒苏自治州和巴州且末、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控制分数线为110分;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 验》(两门科目)的考生笔试控制分数线为100分,其中报考喀什、阿克苏、和田地区、克孜勒苏自治州和巴州且末、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控制分数线为90 分。
当然,并不是只要考生的笔试成绩过了合格分数线,就可以入围面试的,而是要根据招生简章规定的招录比例划定入围圈。记者了解到,今年面试入围人 员的确定比例是:在笔试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每个职位排名顺序依次从高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1-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职位, 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缺考一科、《汉语基础知识》不合格 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不过,获得面试"通行证"的考生,在面试之前须通过资格审查关。按照招录日程表,10月15-17日进行资格审查;10月20-22日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安排将于10月18日北京时间18时在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新疆昆仑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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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证件"一个都不能少"
面试入围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自治区用人单位或地州市进行资格审查。
免试《汉语基础知识》的人员,须提供国家颁发的汉语水平考试(HSK)中C级(六级)以上证书;报考法官、检察官职位者,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 证书》;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 扶"人员和"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证明;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干部的配偶报考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职位的须提供 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选派干部身份证明和结婚证等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部门"对号入座"
报考不同职位的考生,接受资格审查的单位也不同。其中,自治区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招考职位的资格审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全区各级法院法官 职位的资格审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全区各级检察院考录职位的资格审查;自治区地税局、质监局、工商局、监狱局、劳教局负责本系统(单位)招考职位的资 格审查;各地州市负责本地区招录职位和各级人民法院除法官以外招录职位的资格审查;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考职位(2569-2850职位)由招考地 区人事局负责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需要提前到场
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一天到指定地点报到,在正式面试开始时提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 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认其真实身份的考 生,将不得参加面试。需要提醒的是,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准备面试费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