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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重庆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简章
2009-11-23 14:14  华图网校 点击: 载入中...

  三、选派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笔试、资格复审、体检、面试考察、调剂、公示等程序进行选派。

  四、选派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13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cqhrss.gov.cn),按《2010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网上报名流程》(附件2)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调剂的意愿。

  (二)资格初审

  由重庆市相关区县(自治县)组织部、教委、人事局、团委根据报考人员网上填报材料,对照选派范围和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三)笔试

  笔试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于2010年2月28日举行。根据报名情况,在重庆市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点(详细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其中报考建制村的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报考乡镇教师、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100分。

  2010年3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市级相关部门,按主城区、“两翼”区县、“一圈”内其他区县三个区域分别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届时可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选派专业岗位指标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当进入复审的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2010年3月30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时间安排。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领到学历学位证的,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0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登记表》(附件3,请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行下载),其中,现仍在重庆市基层岗位服务的2009年参加“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大学生须持招募协议书,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建制村的,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组织部、团委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乡镇教师岗位的,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教委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乡镇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派资格。

  (五)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区县(自治县)资格复审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报考建制村的,其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乡镇教师岗位的,其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乡镇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其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行业特殊要求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派资格。复审和体检工作一并进行。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组织谈话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牵头组织相关区县(自治县)对口部门、报考人员所在高校或单位,对其思想修养、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写出面试考察意见,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结论。对面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派资格。

  (七)调剂

  选派名额因报名不足或笔试、资格复审、体检、面试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人选。具体调剂办法为: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拟调剂岗位,考生按调剂岗位的要求申报,一个考生限报一个调剂岗位。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分别对申报调剂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人选(考生报名时报考建制村,调剂时申报乡镇教师、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得分为准。下同)。调剂后仍有缺额,可在报名时填写服从调剂意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组织安排调剂。调剂人选须按前述规定进行资格复审、体检、面试。

  (八)公示

  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按《简章》规定,牵头组织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统一公示,同时在重庆党建网(网址:www.cqdj.cn)、重庆市教委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edu.gov.cn)、重庆志愿服务网(网址:www.zycq.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分别受理所牵头组织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的相关情况反映,并负责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应回复反映人。

  (九)派遣

  公示结束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派的,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分别填写统一印制的通知书,将选派大学生派遣到各区县(自治县)相关部门报到。

  重庆市相关区县(自治县)组织部、教委、人事局、团委应分别与报到的选派大学生签订《2010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协议书》,并负责将选派大学生落实安排到具体乡镇、村和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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