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现役军人;
(6)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
(7)在读的非201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即“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201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简章》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统一规范为: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即截止2010年7月31日满2年以上。
上述解释仅适用于2010年全区公务员招录工作。
7、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8、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日至1991年12月3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18周岁以上是指已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包含已满35周岁未满36周岁的。
9、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
参加上述四个项目的人员报考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报名后和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邮寄或送交招录机关审核。
10、学历资格条件中的大学本科以上是否包含本科?
各职位的学历资格条件中规定“大学本科以上”的,包含大学本科,规定为“研究生(论坛) 以上”的,包含研究生。
11、第二学位的专业能否视为符合职位专业资格条件
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第二学位,其专业可视为符合职位专业资格条件。
12、辅修专业能否视为符合职位专业资格条件?
辅修专业不视为符合职位专业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