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应聘女骑警文职(职位代码03)、女交通指挥文职(职位代码04)及女交通安全宣传文职(职位代码05)三个职位,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他职位只进行笔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考场、考号等具体信息,请于1月19日登录大连市公安局网站进行查询,并按要求将考试信息填写到自己保存的《2011年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上。
笔试时,应聘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加盖资格审查专用章和收费证明章的《2011年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共100分。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在大连市公安局网站公布考试成绩。
(4)报名后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5)只进行笔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末位分数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加试职业能力测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舍。
2、面试。
(1)女骑警文职(职位代码03)、女交通指挥文职(职位代码04)及女交通安全宣传文职(职位代码05)三个职位的面试工作,由大连市公安局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及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大连市公安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3)上述三个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分数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末位分数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舍。
(三)体检和政审
体检工作由市公安局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详见大连市公安局网站信息通知。政审考核工作由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和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产生的职位空缺,按所报职位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大连市公安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聘用及管理
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并按《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文职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411-88058760 88058761(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0411-88058179。
相关信息请关注:大连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ga.dl.gov.cn)。
特此公告。
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