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局是农业部直属的正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内称“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局”,对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渤海区渔政局”。经农业部人事劳动司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渔政管理岗位1个、资源管理岗位1个、海洋环境保护岗位1个、法律岗位1个、渔港监督管理岗位1个。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山东、辽宁、天津、河北省(市)、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记录;
(3)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
(4)勤奋敬业,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文字水平;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县(市)、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管理的企业、金融机构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备本《公告》要求的专业及岗位条件;
(7)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人员的专业及岗位要求
1、渔政管理岗位:海洋管理、渔政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农业经济管理等及相关专业。具有渔业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行政管理工作能力。
2、资源管理岗位: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资源环境科学、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等及相关专业。具有资源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扎实的理论功底,熟悉海洋(内河)资源管理业务。
3、海洋环境保护岗位: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资源环境科学、环境科学、水资源与海洋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等及相关专业。具有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经验,掌握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开展海洋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的能力。
4、法律岗位:法学及相关专业。具有法律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扎实的理论功底,熟悉行政执法和法律文书制作规范。
5、渔港监督管理岗位: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事管理等及相关专业。具有渔港监督管理工作经验,熟悉渔船渔港管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