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认真查阅《招考公告》和职位信息表,对照职位资格条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关于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如何进行?
面试前,由招录部门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根据报名登记表,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审核其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2、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公告》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东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六、关于笔试
1、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2、什么时间进行笔试?
笔试的时间为2011年11月27日。其中,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
3、如何查询笔试成绩?
2011年12月下旬,报考者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七、关于面试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计分的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50%。
2、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2012年1月份进行。报考者可以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查询有关面试公告。
八、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2、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关于考试考务费用
1、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考试考务费以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依据,按每科50元/人标准收取。
2、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
3、减免考务费如何办理?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10月25日至26日到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B座)一楼办公大厅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十、关于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
报考者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者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同时,给予5年内或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十一、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考者如何备考?
本次考试按《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掌握。
政策咨询电话:
沈阳市东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24824345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22539047
辽宁省公务员局:024—23448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