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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辽宁通化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1-10-30 15:42  华图网校 点击:

  1、2011年11月25日以后在考务信息网站公布《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请考生注意查看。

  2、考生必须遵照《准考证》上标示的信息和考场要求参加考试。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并经常浏览考务信息网站,以便及时获知相关信息。

  四、考试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为两项之和。两项及格分数均为60分。不及格的考生,不具备参加下一环节考试、考察资格。笔试科目为相关的专业知识(详见附件:1)。

  1、笔试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将在考务信息网站公布,其中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3、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技能(详见附件:1)。

  4、对于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拟聘人选。如考生放弃面试或拟聘资格,则在后续考生中择优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参照《吉林省录用公务员考察实施细则》规定的考察内容、考察程序、考察方法组织考察。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在后续考生中择优递补。

  六、公示

  体检与考察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考务信息网站,为期一周。

  七、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从后续考生中择优递补;

  2、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期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简章》发布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hs.gov.cn/)

  通化人才市场网站(http://thrc.th163.jl.cn/)

  通化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thwsj.gov.cn/)

  2、考务信息发布网站

  通化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thwsj.gov.cn/)为本次招聘的考务信息网站。

  3、政策咨询电话:0435-3214803。

  监督举报电话:0435-3212120。

  本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由通化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1年通化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1).xls

  2011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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