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9]2号)要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拓展基层公务员的职业发展空间,优化省级公务员队伍结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省政府10个机关面向全省市以下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此次遴选单位包括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省服务业委员会、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物价局(直属行政机构)、省畜牧兽医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0个省政府机关,遴选职位共计25个,遴选职务层次为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
各遴选单位具体遴选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遴选范围和对象为全省省辖市、县(市、区)、乡(镇)机关(以下简称“基层机关”)中已登记备案的担任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合法的公务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
3、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3年以上基层机关工作经历,近3年(2007、2008、2009)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本次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8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满试用期和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的;
4、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审查(复审)、资历评价、面试、考察、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信息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于2010年8月2日在辽宁省人民政府网(www.ln.gov.cn)、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上发布遴选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准确填报报名基本信息,并对填报内容负责。报名时间为2010年8月9日至13日,报名网站为辽宁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8月9日9:00时至8月13日24:00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开遴选”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由遴选单位负责。各遴选单位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名申请和报考者照片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14日12:00时。报考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3、报名确认、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入“公开遴选”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辽宁省2010年省政府部分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以备资历评价前资格审查(复审)时使用。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0年8月14日16: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需准备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银联卡并开通网上银行功能,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缴费后应及时查询缴费是否成功,如有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局联系。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0年8月23日9:00至8月28日开考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5、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职位。调整或取消的职位,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复审、资历评价、面试、考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省级机关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考试试题为案例分析题和写作题,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省公务员局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命题以《辽宁省2010年省政府部分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2)为依据。考试时间为2010年8月28日9:00—11:30,考场设在沈阳市。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四)资格审查(复审)
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并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个人档案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表彰奖励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遴选单位进行审核。同时考生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需补充人员的,应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历评价
根据公务员能力素质要求,资格审查(复审)结束后,由遴选单位负责对考生进行资历评价,评价主要依据考生的学历及在基层机关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及考核奖励情况,分项赋分后汇总得出资历评价成绩(赋分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3)。
(六)面试
资历评价后,由遴选单位依据笔试分数与资历评价分数相加后得分,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职位特点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或文件筐作业等方式进行。各遴选单位应成立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由遴选单位、公务员管理部门、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有面试经验的专家组成。同时应由遴选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的纪检部门负责现场监督。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考察、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
面试结束后,由遴选单位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30%+资历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需补充考察人员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结束后,各遴选单位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四、咨询电话
遴选政策咨询电话:
省公务员局 024-23448317
考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局 024-23447331
报考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局 024-23447326
各遴选单位咨询电话: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24-86892855
省水利厅
024-62181409
省服务业委员会
024-86906607
省审计厅
024-86892482
省统计局
024-86892267
省政府研究室
024-86893229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024-86892442
省畜牧兽医局
024-23447257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24-31607103
省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024-86893622
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024-86893622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 宁 省 公 务 员 局
二○一○年八月二日
附件:
1、附件1 辽宁省2010年省政府部分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信息汇总表.xls;
2、附件2 辽宁省2010年省政府部分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