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辽宁师范大学基层学院考核小组对达成初步引进意向的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学术水平等从师素质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与评定,将考核结果和引进后工作安排一并报送校人事处;
(3)校人事处对通过基层学院业务考核的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考核,确定拟聘人选。
2、考试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中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副高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采用考试考核的方式。
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的权重比为5:5。
(1)考试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必需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
(2)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的满分为100分。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的人员名单。面试形式为说课及学术答辩,权重各占5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拟录取。分岗位,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五)校长办公会审批;
(六)体检并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七)报送省教育厅、人社厅公示、备案;
(八)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试用期限
学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附件:计划信息表.xls
辽宁师范大学
二〇一二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