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有其他要求的职位还要提供相关证件,上述证件均为原件,同时,还要携带上述证件的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需持学校开具的大学生推荐就业证明(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报名时需交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5日至2012年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周日不休)。报名地点:市教育局(紧临西山路与矿工街交叉路口,市第一职专东侧)507房间。
报考费用:报名费20元,考务费100元,试讲费50元。(不参加试讲不收试讲费)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由市教育局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岗位要求条件、资历等方面情况进行严格认定和审查。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聘基本程序
这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基本程序分为考试(包括笔试和试讲)、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和人社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试讲(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笔试的主要内容是教育基础理论、专业基础知识,权重为3:7,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参考资料:教育基础理论主要参考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主编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知识(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是指申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7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试讲(面试)。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一个岗位笔试合格达不到3人的,笔试合格者均可参加试讲。试讲主要采取讲课的形式,对参试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对其掌握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情况给予评价。讲课题目随机抽取,试讲前一天通知。试讲面试同时进行,由同行专家对试讲人员的形象、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表现在试讲中综合给分。试讲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不及格,即达不到60分不能录用。试讲环节由市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3、总成绩计算方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同一职位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出现师范类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分数并列,师范类毕业生优先。
(二)体检和考核
体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按总分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