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备教师所需的技能条件,教师基本功过硬,成绩优秀。
3、全日制专科(幼儿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院校毕业生(幼儿教育、音乐、美术、英语、语文、数学、小学教育专业)。
三、招聘岗位
1、招聘69人:幼儿教师20人,小学教师23人,初中教师26人,
2、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四、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0日至6月23日
2、报名地点:开原宾馆三楼
3、联系电话:024—74369626开原市教育局人事股
4、报名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按岗位申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有教师资格证书。
报名时提供网上下载的《开原市公开向社会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可持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A4纸)。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不予退回。
报名者经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准考证》,报名时缴纳报名费、考务费200元。
报名采取信息承诺制,应聘人员如实提交相关材料,一经确认不予更改,弄虚作假者(含隐瞒重大传染疾病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待报名工作结束两天后在开原教育信息网(网址:www.kyjyedu.cn)发布考试通知,请报名考生及时浏览,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到指定医院,由开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不合格者,不被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录取时限内(至公示期满),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一年见习期满考核合格方可转正入编。被聘用的人员,参加学校年度考核,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辞退。教师受聘后必须在本校相应岗位服务10年以上,方可协商调离等事宜;根据被聘用人员实际工作情况,市教育局、学校有权对其进行岗位调整,被聘用人员须服从市教育局、学校分配。
八、本次教师招聘由开原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本方案由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2年开原市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开原市公开向社会招聘教师报名表
开原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