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考核
(1)笔试测试
①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合格分数线经请示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同意后确定并在学校网站“人力资源”中“人才引进”栏目公布。
②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答题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③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学校网站“人力资源”中“人才引进”栏目公布。
(2)面试考核
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按3:1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②面试考核主要是由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考核采取试讲、答辩、面试测评等方式。
③参加面试考核人员需在面试时提交网上投寄简历中各扫描材料的原件。不能提交原件者将取消考核资格。
④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学校网站“人力资源”中“人才引进”栏目公布。
2、考核
以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核,考核方式为试讲。
3、综合排名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参加体检。
(五)体检
参加指定医院统一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
(六)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聘用等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辽宁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辽宁科技学院
二Ο一二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