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系统工作人员40人。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根据岗位要求分三类进行招聘。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乌海市2012年公开招聘公安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名额表》(附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名额表》)。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内蒙古户籍,或属内蒙古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3、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不包括专升本);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等,无纹身,男性身高要求1.6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米及以上;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日—6月6日,共6天,休息日正常进行报名。
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6日18∶00时,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完整报名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咨询电话:0473—6985791。
2、报名地点。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滨河新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东大厅)。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并填写《乌海市2012年公开招聘公安系统工作人员 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201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进行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时考生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详见《招聘岗位名额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