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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务员公安职位初任培训11月9日报到
2010-11-05 08:41  未知 点击: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关于举办2010年度全区公安机关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初任培训班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0年政法机关考录公务员公安职位的拟录用公务员进行统一培训,培训时间为2010年11月10日~2011年1月9日,报到时间为11月9日。

  此次培训按照考生报考职位分区培训,共设7个培训点,分区培训情况须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按照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人民警察初任培训要求,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业务能力、初任民警“三个必训”统编教材、不同警种不同岗位所应掌握的基本公安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等。考生赴培训地点报到前须确认是否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并且公示,应主动与职位所在的培训地点联系,确认培训名单等事项。对体检、考察、政审、公示中存在问题或问题尚未查清,未允许参加培训的考生,待有关部门确认录取后方可参加培训。培训班实行封闭式警务化管理,培训学员要严格遵守《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学员培训成绩和在校期间表现记入《公务员教育培训情况登记表》,培训结束,学员要撰写培训学习总结。经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公务员考核培训证书》、《新录用人民警察培训合格证书》,试用期满即可办理转正定级和评授警衔。对没有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学员,不能任职定级和评授警衔。学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培训地点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两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考生必看:2011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笔试课程 名师模块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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