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华图网校 > 青海 > 招警 > 考试动态 >
2011年青海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2011-11-10 14:3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

  青海省公安机关2011年定向招录培养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的公告

  根据《青海省2011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定向招录培养公告》,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定于2011年11月19日进行体能素质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报考青海省公安机关2011年定向招录培养人民警察职位,进入资格审查且审查合格考生均要参加体能素质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体能测评时间为11月19日上午(见附表),地点在青海警官职业学院上校区(西宁市城中区建新巷22号,原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集合时间为8:00。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公布的体能测评项目,鉴于我省属高海拔地区,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并报有关领导同意,将体能测评1000米长跑标准放宽至≤4′50″,800长跑标准放宽至≤4′45″,其他体能测评标准不变。

  四、递补原则

  体能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该职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请持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凡未按时到达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如有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测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考生在测评前,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试(如受伤等,或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三)考生要下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承诺书》,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签字后,在报到时交现场工作人员;

  (四)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能测评现场,否则视为作弊,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特此公告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青海省公安机关2011年定向招录培养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人员名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承诺书

  

青海省公安机关2011年定向招录培养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人员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承诺书

  本人承诺身体健康,能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体能素质测评,如因本人隐瞒身体状况,造成后果的,责任由本人自负。

  考  生:

  家  长(监护人):

  年   月   日

>>考生必看:2011年青海公务员面试课程 政法干警课程抢报中

看过本篇的网友还看过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表情:
匿名

最新评论

2012青海公务员考试课程
华图网校命中2011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意见反馈 | 合作加盟 | 媒体关注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网址导航
Copyright©2006-2010 htexam.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华图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证09038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4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