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公务员交流和选拔方式,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9]2号)和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省、州(市、地)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和〈青海省县(市、区)、乡(镇)两级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办发[2010]42号)精神,结合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2010年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公开遴选公务员,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为目标,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着眼于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链,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
二、组织领导
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遴选工作,务必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领导组成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处,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处、市人事考试中心人员组成。
(二)组织分工。按照公务员管理的权限,市委组织部负责市级党群部门的遴选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级行政机关的遴选工作。各有遴选计划的市直机关配合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本单位公开遴选的报名、资格审查及考察与体检等相关工作。
三、范围和名额
(一)市直机关面向全省从县(区)级以下机关公务员队伍中公开择优选拔任用主任科员以下(含主任科员)职务层次公务员。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玉树州县、乡机关公务员不参加此次公开遴选。
(二)本次市直有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60名,具体职位登录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qhrs.gov.cn)、青海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qhpta.com)和西宁人事人才网(http://www.xnrsrc.com)、昆仑人才网(http://www.klrcw.com)查询。
三、遴选条件
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
(二)年龄在38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197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公务员身份后在基层机关工作满2周年(含2周年、包括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以上的公务员,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含称职)以上,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五)具有胜任遴选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素质和履职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二)受处分未满期限的;
(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制定遴选计划、公布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和体检、确定人选和公示、审批和办理转任等程序进行。
(一)制定遴选计划。
市直各遴选单位根据编制及职位空缺情况,提出用人需求计划,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经市编办审核后上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审批。
(二)公布职位。
7月10日统一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布遴选职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7月18日—25日组织报名,报名时限为8天。
2、报名地点:西宁市人事考试中心(西宁市五四大街28号市交通局一楼)。
3、报名要求:报名者如实填写《西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到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和西宁人事人才网下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报名期限内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到报名点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四)资格审查。
1、遴选单位负责本单位遴选公务员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资格审查通过者,在现场交纳报考费120元。
2、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5比例,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3、发放准考证。报考者于8月9日、10日持本人身份证到西宁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五)组织考试。
考试主要采用笔试的方式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政策法规水平、文字表达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的统一安排,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8月15日组织实施。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考察工作按照《青海省省、州(市、地)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进行差额考察。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考察工作,进入考察程序后考察人选不再按成绩排序,以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为标准,确定拟遴选人员。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与职位匹配等情况,要将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考察中还要注意了解其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材料、有无报考职位回避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研究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
2、体检。体检由遴选单位按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须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要做到组织严密、责任到位、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体检结果必须由医院盖章,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体检费用由被体检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考生,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费用标准由体检机构确定。
(七)遴选审批。
1、各遴选单位将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本人原工作单位、遴选单位以及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西宁人事人才网、昆仑人才网同时公示一周。公示内容包括遴选单位名称,拟选调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拟调入的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备案及调动手续。对存在问题并影响选调的,一经查实,不予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3、报考者不符合遴选条件或存在问题并影响选调的,经考察或查实后,由遴选单位提供详实的考核材料和结论,按照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备案,取消其遴选资格。
4、考生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资格的,从进入该职位的考察人选中重新确定拟遴选人员。
5、遴选单位负责填写《青海省公务员调任转任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遴选单位属于党群部门的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办理,属于政府部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
六、工作要求
(一)公开遴选公务员要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办法等有关纪律要求,特别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违反公务员考录工作纪律的现象。
(二)遴选工作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应积极推荐人选,并支持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公务员报考,不得无故阻止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参加公开遴选。
(四)违反遴选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遴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五)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管理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泄露试题和其他遴选秘密信息的;
2、利用工作便利,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遴选工作资料的;
3、利用工作便利,协助报考者考试作弊的;
4、违反考察有关规定的。
西宁市2010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
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苗沛亮
副组长:范永福 刘 红
成 员:陈文成 张占峰 张玉萍 赵福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