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录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考录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此次公开考录,从全省每个县考录1名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公务员,共计43名(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公开考录按照公告、组织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审批录用的程序进行。报考对象为本县职位只限目前在本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村(社区)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牧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职务3年以上的人员,或目前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牧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职务虽不满3年,但连续担任正副职时间累计满5年,或连续担任副职6年以上的人员(任职时间要求计算到足年足月)。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果洛州、玉树州和黄南州河南县、泽库县学历条件放宽到初中),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0年9月以后出生);对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5年9月以后出生)。凡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本人受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在任期间近三年曾被各地认定为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或后进村的“两委”班子成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对任期内获得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奖励的报考人员,分别在笔试成绩中按1分、3分、5分、7分标准进行加分。对获得多项奖励的,按最高表彰奖项的加分标准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不满5人形不成竞争的,原则上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青海公务员考试考录采取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推荐,考生到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资格审查后,报各州(市、地)委组织部复审,复审合格人员由各州(市、地)委组织部统一报省公务员局(含电子版),同时送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时间为2010年10月15日-19日。报名和考试时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由各州(市、地)委组织部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报名时,考生需向各县(市、地)组织部门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6张。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视为作弊,取消考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每个职位按成绩由高到低取前3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察、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考录资格,按该职位的考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0年11月上旬。考试日期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青海公务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联系电话:0971--8482613
青海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和职位管理处
联系电话:0971--6305823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971-6139342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公务员局
201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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