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公告
根据青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0]137号)精神,现就2010年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名额
2010年度全州选派15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其中:德令哈市3名,格尔木市3名,都兰县3名,乌兰县3名,天峻县3名。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2007年以来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30岁以下,海西生源,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和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
(二)选派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
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2010年8月5日-10日,在州人才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和近期免冠照片3张。毕业生按生源地就近报考所在地区服务单位。
(二)考试。笔试时间为8月21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测试》。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二〇一〇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