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报考藏汉双语试点班的考生,在面试前,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藏语言测试,语言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参加藏语言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40%。报考专科和本科(二学位)职位的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按该职位的录取总成绩由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2、时间、地点。笔试的时间为2011年9月17日至9月18日。
9月17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9月18日 9:00——11:30 文化综合(专科教育)
民法学(本科教育)
考试日期和地点及科目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教材。
青海省教育厅联系电话:0971--6303983
青海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和职位管理处联系电话:0971-6310187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971—6139342
附件:青海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培养计划表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教育厅
青海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