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各位考生:
请于7月8日13:30—17:00,携带下列证明资料到威海宾馆6号楼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的打印版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11、985高校毕业生可不必提供户籍证明资料)
2、户籍不是威海的,需提供生源地证明(由高考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并盖章,211、985高校毕业生除外)
3、《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其中“审查意见”栏需按规定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具体要求附后)
4、所有考生须携带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未发,须提供所在高校加盖学籍专用章的学业成绩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范围,发放面试通知书。请于7月9日上午7:30前,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到威海宾馆6号楼参加面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威海宾馆地址:威海市环翠区环海路12号。考生从威海汽车站、火车站乘坐1路、24路、33路、53路公交车到华联站点,转4路公交车到威海宾馆站点下车,往东步行5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631-5231174 13793383096。
威海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办公室
201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