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资水平偏低,实际收入增长有限
近年来,由于政府的一些措施,如加大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力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对企业侵害农民工利益行业的监管力度等,农民工工资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上涨。调查显示,农民工月均收入在500 元及以下的占8.2%,500~800 元的占25.0%,800 以上的占66.8%。但是,由于物价上涨,尤其是医疗成本、教育成本和住房成本等的上涨,导致农民工生活成本成倍增长,除去生活开支后,其实际收入增长十分有限,生活水平改善并不大。
(五)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缺乏
近年来,我国在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仍显不足,大多数农民工依然无法享受到基本社会保障。
1.社会保险参保率低。调查发现,26.1%的农民工遭遇过工伤事故,其中只有13.2%的农民工得到了雇主的全额医疗等费用;养老、医疗保险的参保率都很低,分别为10.9%、18.1%;65.8%的农民工在城市有过失业的经历,享受过政府失业补助的仅占6.3%。
2.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难。农民工就业不稳定,流动性大,且由于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低,保险关系无法转移接续。同时,由于农民工收入不稳定,大多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导致社会保险关系中断,使得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制度形同虚设。调查显示,在参保的农民工中,有过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中断的分别为8.6%、13.1%,其中,因工作单位或工作地方改变而中断的分别为51.9%、59.5%,因经费困难中断的分别为41.4%、36.7%。
3.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缺乏。在社会救助方面,49.1%的农民工在城市遭遇过生活陷入困境无法生存的情况,其中,得到亲朋好友救助的占66.6%,而得到政府救助的仅占3.4%,没有得到任何救助的占28.6%。在社会福利及公共服务方面,农民工也没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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