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闻网记者从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文登市机关事业单位遗属补助标准上调。
据了解,自1月1日起,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不分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补助360元。其中,因公牺牲并被授予烈士称号的,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每人每月360元的基础上再提高50%,为每人每月54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的遗属,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每人每月360元的基础上再提高30%,为每人每月468元。因公死亡人员的遗属以及孤独单身的遗属,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每人每月360元的基础上再提高20%,为每人每月432元。符合其中两项或三项条件的遗属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