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4日—5日,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2011年滨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技能测试、试讲)范围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工作,共有16人未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或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
按照《2011年滨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取得面试(技能测试、试讲)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市组织人保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的规定,分岗位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名单见《2011年滨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附件1)。现将进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递补进入面试(技能测试、试讲)范围的考生,请于2011年8月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的地点见《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审工作安排表》(附件2)。
二、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材料
(1)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2)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3)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4)海外留学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上名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考生还要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
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处:国家发的工程测量技能证书或试验检测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市人民医院: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北镇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实验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滨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它要求
未按规定的时间(2011年8月8日下午18:00前)提交上述材料的,则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招考简章中规定条件的,报市组织人保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技能测试、试讲)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递补人员,缴纳面试(技能测试、试讲)考务费70元。领取面试(技能测试、试讲)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3162280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162890
附:1. 2011年滨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xls(见下页)
2.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安排表.xls(见下页)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