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2年选调生考录工作的通知》(鲁组发〔2011〕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山东省2012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如下说明:
一、选调条件
“211”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同《山东省2012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其他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须为主要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选调专业
本科生: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中的教育学类、其他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研究生: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中的教育学类、心理学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三、其他有关事项
按照全省统一程序笔试面试、确定考察人选后,组织实施考察。博士生安排到市、县(市、区)直部门工作。
四、传真号码
0537—2967583
济宁市委组织部选调办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