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上海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内容或将增加国防教育部分;此间中小学以及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也可能将学生接受国防教育的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或学籍档案。
6日起举行的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三十四次会议听取《上海市国防教育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和审议意见报告,并进行分组审议。
1992年8月,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市国防教育条例》是中国最早的国防教育地方性法规之一。20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中国相关国防教育法规、大纲的出台,这部地方性法规内容需要全面修订。
上海警备区副政委、上海市国防教育联席会议秘书长张维平今日表示,当前,中国国家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国家安全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多变性趋势不断增强,影响周边安全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他认为,对《条例》进行全面修订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普及国防教育,增强民众国家安全意识和忧患意识,营造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
《修订草案》不仅细化、补充不同人群国防教育内容和方式,还新增若干社区和社会国防教育内容:包括明确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或者其他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立国防教育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等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防教育活动;《修订草案》还鼓励在公园、公共绿地、城市广场等设置国防教育题材的城市雕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