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部分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国土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煤炭厅、省人口计生委、省体育局、省人防办、省文物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粮食局、省农机局、省煤炭地质局、省地勘局、省测绘局、省供销社、省农科院、省社科院等27个部门所属的144个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共528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为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为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sx.hrss.gov.cn)、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
招聘单位的公告信息在其主管部门网站查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咨询电话,可通过上述前两个网站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人事考试网站(www.sxpta.com)。
报名按以下顺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10年11月8日8:00至2010年11月14日24: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报名人员请于2010年11月8日至11月16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11月14日24: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 11月15 日0:00至11月16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0年11月17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0年11月24日-27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因故不能打印准考证的可于2010年11月26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其它
农村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0年11月15日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