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核、体检、公示
1、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数进行综合考核,对在学校受过纪律处分、治安和刑事处罚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
2、体检:对拟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应按招聘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3、公示:对拟聘人员在本校网站、山西省教育厅网站和山西人事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九、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录用手续。
十、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操作,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2、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3、招聘录用工作全过程接受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351-2630234。
附件一 |
附件二:招聘报名表 |
二0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