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8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人员编制的实际情况,2011年继续公开招聘教师,特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数量 岗位要求
教师岗位 数量 专业 应聘者须是毕业于教育部直属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获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数学 1人 数学及相关专业
物理 1人 物理及相关专业
英语 2人 英语及相关专业
教辅人员 会计 1人 会计及相关专业 本科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良好的道德修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工作积极认真,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符合中学教育工作者任职条件,有志长期从事教育工作;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原则、程序及方法
1.招聘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
(2)按需引进;
(3)不超计划,不超编制。
2.招聘程序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8日——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应聘者直接到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招聘办公室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接受资格审查。来时请携带个人简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等相关证件及一寸照片3张。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比例要达到3:1及以上,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考试;对未达比例要求的特殊、紧缺岗位,需报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组织招聘考试。
(4)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在报名材料中弄虚作假的应聘者,将立即中止其应聘资格,直至取消录用资格。
(5)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①笔试:笔试由山西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达合格线者,不进入面试。对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加分者,凭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由山西省教育厅通知加分。
②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不达比例的岗位,要报经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后方可组织面试。教学人员面试包括讲课、答辩两部分,教辅岗位面试包括专业技能和情景问题处理等方面。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再进入考核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本校网站公布。
③最后成绩。教师岗位总成绩等于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教辅岗位总成绩等于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应聘者的总成绩(同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④对报经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报名不达3:1的特殊岗位和紧缺专业岗位,应聘者的总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否则不予录用。
(6)体检与考核。
学校按1:1的比例划定拟录用对象,并组织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受过纪律处分、治安和刑事处罚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依次等额递补。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7)对经考核、体检合格后的预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给已确定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