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按招聘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于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如未达到规定比例,须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进行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之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所应聘岗位相应专业的研究生层次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职业要求的其它知识的测试。笔试满分100分。
(四)关于笔试成绩加分:对“大学生村干部”、高等学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参加高等学校招聘考试,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凭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等相关部门提供加分证明,由省教育厅通知学校执行,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五)面试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对于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不再进入面试。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如未达到1:3,须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2011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即兴演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条件和素质、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逻辑思维能力、学术研究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六)提出预录用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教师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百分制计算,教辅岗位、管理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百分制计算),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提出预录用人选。对于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不作为预录用人选。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应聘人员最后的总成绩必须达75分以上。
(七)体检与考核。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受过纪律处分、治安和刑事处罚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依次等额递补。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将体检、考核合格的预录用名单报学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十)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硕士研究生招聘的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一)学校成立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组,负责招聘工作。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或近亲关系的,须回避。
(三)纪检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及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将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予以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山西财经大学2011年接收毕业生需求表.xls |
附件2:山西财经大学2011年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
附件3:山西财经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