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2010年山西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公告》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进行考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对象
根据各招考职位数,依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近期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电话通知考生。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体项目和标准请查询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
四、注意事项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省高级人民法院 0351—6016727
省人民检察院 0351—7558253
附件:《2010年山西省政法干警招录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机关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山西省委组织部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