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1年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解析和重要时间提示
一、有关招考政策
(一)年龄
1.本次报考人员年龄规定
报考人员的年龄规定,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7日至1993年8月17日期间出生)。
同时,考虑到人民警察授衔的年龄规定,以及用人单位在编人员年龄结构等因素,对人民警察等部分职位的年龄作了具体规定,详见招考公告所附《职位表》。
2.怎样理解年龄规定的“28周岁以下”
截至2011年8月17日,不超过29周岁生日(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月日为准)都属于“28周岁以下”。其他年龄规定同理推计。
(二)学历
本次招考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为准。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即: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结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结业)证书。从1993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在该网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凡无学历电子注册或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的其他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资格审查单位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