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业
除报考不限专业的职位外,报考人员可将自己所学专业与拟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专业类别或具体专业作比较,判断是否在条件范围。报考人员可对照《陕西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设置参考目录》中设置的专业类别及其包含的具体专业,再选择自己所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若所学专业(含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陕西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并与报考职位表后所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确认。
(四)关于外语四、六级判定
部分招录职位要求外语四、六级合格或有证书。按国家外语四、六级考试改革的有关精神,四、六级考试改革后总成绩425分及以上在本次公务员招录时算为合格。
(五)身份证明
报考人员在考试录用过程中表明身份的法定证件为身份证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考生必须准确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考试时携带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报名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六)生源地
生源地是报考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
(七)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考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职位。
(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到农村与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特设职位,应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或相关证明)和考核合格的证明。
(九)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复习可参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
(十)笔试查分
本次考试评卷客观题为机器评卷,主观题为网络评卷。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科目除零分、缺考和违纪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本次考试依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