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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陕西省检察院任职人选和考录法官助理公告
2011-08-01 09:26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点击:

  (五)不足开考比例职位人员的改报

  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2外,其他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缩减招考计划。因报名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将于2011年8月15日上午9:00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考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1年8月15日上午9:00至8月15日16:00。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六)特别提醒事项

  根据往年报名期间每天上网流量统计,报名最后一天网络访问量剧增,出现过导致网络拥堵甚至瘫痪的情形。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客观理智选择职位,及时注册报名,尽量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报名,以免因无法登陆网站,失去报名机会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时无法改报。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

  1、内容。基层法院法官助理职位只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检察官任职人选职位除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案例分析》,笔试考试大纲在陕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2、时间地点

  8月27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8月27日下午14:00-16:30 申论(满分100分)

  8月28日上午9:00-12:00 案例分析(满分200分)

  本次考试只在西安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2011年9月10日公布,届时请考生登录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同时公布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 面试

  面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省法院统一安排部署并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职位表》确定的录用计划人数,按照1:3的比例,在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的考生中,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统一公告。出现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材料,按报考职位分别到省法院、省检察院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信息与报考职位条件不符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人员中出现被取消面试资格、放弃面试或不能参加面试等情况而形成的缺额,由省检察院、省法院在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报考本职位的考生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工作的适应程度,检察官任职人选面试还将测试检察业务专业素质。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证明。

  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次日,将考生面试成绩上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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