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人民医院是2009年新建的区直属二级综合医院,是山东省“卫生强基工程”重点扶持医院,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山亭区人民医院(新建)工作需要,共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师10人,面向山亭生源公开招聘医技、护理1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山亭区人民医院(新建)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确认报名人数和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急需专业确认报名人数和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如报名者具备招聘岗位条件、有丰富临床经验并具有培养指导能力,起到带动学科发展作用的,按确认报名人数予以开考,其录取成绩不得低于同类其它岗位综合成绩平均分值。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招聘临床医师岗位的条件:(1)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2)年龄在3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临床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3)具备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招聘医技、护士岗位的条件:(1)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2)年龄在3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3)具备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4)限山亭生源报考。(5)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山亭区生源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1)高考前学籍在我区高中的;(2)父母一方或配偶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有正式工作关系的;(3)父母一方或配偶在我区有常住户口的或本人2009年12月1日前具有山亭区常住户口的(如因高考户口迁移未落户的须出具当地派出所迁移证明)。
3、区医院办理人事代理人员、借用人员、临时人员且已于2009年9月30日之前至今在医院工作的,具备招聘岗位条件的,也可报考。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3)全区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考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10日至18日;
2、报名地点:枣庄市山亭区卫生局 联系人:张元新 联系电话:(0632)8829885、(0632)8811280、15263250516、(0632)8811409、(0632)6890507
3、报名要求及资格初审。报名时须持本人全日制学历毕业证、报到证(派遣证)、学位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填写《山亭区人民医院(新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壹式壹份。按岗位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费。根据鲁价费发(1999)53号、(2009)28号以及省物价部门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报名费、笔试费42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卫生政策及法规知识,满分100分。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1月20日至1月21日在山亭区卫生局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的为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为:1、语言表达能力(15分);2、举止仪表形象(10分);3、专业知识问答(60分);4、专业英语短文阅读翻译(15分)。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在现场需提交以下材料: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身份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面试费70元。
(四)技能考试。根据专业要求,现场随机抽题操作。满分100分。
(五)加分因素。1、“三支一扶”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9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要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2、到村任职大学生加分:按照《关于选拔大学生到村(居)任职的实施意见》(枣发[2007]19号)规定,在村工作满2年的,报考我市各级公务员,按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分规定执行;在村工作满3年的,报考我市各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超过3年的,每满一个工作年度再加2分。
(六)信息发布。所有招聘事宜、各项成绩均在山亭区政府网(http://www.shanting.gov.cn/)、山亭人事网(http//www.zzstrs.com)、山亭卫生信息网(http://218.59.231.170/stws/)发布,不再通知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分别在笔试、面试(技能考试)后,3天内及时登录,了解相关信息。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招聘岗位,按照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小数点后取两位)相同的考生,参加三级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合格的优先。如均获得三级医院医师培训合格证的,取笔试成绩最高分者。]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并公示3天,期满无异议者依次进行等额体检。对体检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
经过笔试、面试(技能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被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就业协议,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一)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室字[2007]32号)要求,“各区(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进行人事代理,办理相关人事代理手续。”山亭区人民医院(新建)招聘工作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相关聘用手续,进入卫生事业编制。
(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三)自试用期始区人事局套改工资,执行事业单位试用期工资标准,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福利享受其他同类人员待遇。
山亭区人事局 山亭区卫生局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