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安徽省文化厅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省文物鉴定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工作的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二、范围对象和条件
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
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纪守法,热爱本岗位工作;2.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3.身体健康;4.必须符合不同岗位的具体要求。(具体岗位条件见附表)
三、招考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考采取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1、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作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简历,近期免冠一寸照片5张,招聘单位逐人进行资格审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09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相应毕业证书者)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一律不得报考。报名结束后,各招聘单位及时将报名登记表汇总报省文化厅人事处审核备案。
报名时间:各单位报名时间为2009年8月5日开始至8月11日。
安徽省文物鉴定站(合肥市安庆路省博物馆院内)杨琳 0551-2826619。
2、缴费: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皖价费〔2006〕226号)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笔试费(每人45元)和面试费(每人80元)。
3、考试
考试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要求组织实施。考试由招聘单位依据所设岗位特点设定相应的考试方法,测评应聘人员所具备本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20分钟,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每人20分钟。
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地点待定,届时由该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考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行为举止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专业实际运用或艺术表现能力等。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按抽签顺序进行。
考官组构成: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立考官组,由5—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2人。
成绩评定:笔试成绩在省文化厅和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均当场评分并公布成绩。
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单位各岗位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特殊、急需专业岗位低于3:1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方可开考;取消岗位的,应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按6:4比例合成为考生考试最终成绩。
为保证进人质量,按考试最终成绩设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确定为60分。对考试最终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核和体检。应试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均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该招聘岗位取消。
四、考核、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为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考核合格人员具有同等聘用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入围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核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5〕24号)执行。体检安排在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照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省文化厅审核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如在2009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书,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省文物鉴定站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招聘工作。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规定。省文化厅纪检(监察)部门及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九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