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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工作人员公告及简章
2009-11-17 17:17  未知 点击: 载入中...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工作人员公告

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本院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名,其中网络管理人员3名、微机速录人员13名、网络评论人员3名、财会人员1名。
一、基本条件
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男性身高为1.70米以上,女性身高为1.60米以上。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2009    年 11月14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和会计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到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领取、填写报名审查表(也可从网上自行下载报名审查表,填好后在现场报名时接受审查),每人只允许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按有关部门规定交纳考务费100元。报名地点: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区乘1、12、13、29、118路公交车到市公安局站下车即到。
三、考试
分为笔试、看打速录测试和面试,委托专业机构组织。笔试和看打速录时间为:2009年11月28日。面试根据报考者笔试和看打速录成绩,按报考职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2月中旬,时间另行通知。
其它事宜请登录承德人事人才网(www.chdrsrc.gov.cn)。.阅《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工作人员简章》

咨询电话:0314-2177288(2177287)

2009年11月3日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主管机关同意,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网络管理人员3名、微机速录人员13名、网络评论人员3名、财会人员1名。
一、    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男性身高为1.70米以上,女性身高为1.60米以上;
6、身体健康。
(二)专业条件
所有职位均需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报考网络管理人员要求所学专业为网络工程、网络安全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并取得二级以上计算机等级证书,其中还具有法律本科学历者优先录用;报考微机速录人员和网络评论人员,要求所学专业为法律本科,并具有微机速录技能(打字速度每分钟80 字以上);报考财会人员要求所学专业为财会或电算专业,并取得会计执业资格证书。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    年11月14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
3、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等级证书、会计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4、报名费:按相关部门规定交纳考务费100元。
5、其他要求:报名者到报名处领取并填写报名表,每人只允许报一个职位。
6、核发准考证: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    年11月21日—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在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核发准考证。准考证背面将注明考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看打速录测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30% +看打速录成绩×30%+面试成绩×40%。
1、笔试:2009年11月28日上午9:00—11:30,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知识考试,共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约占30%,法律专业知识约占70%。
2、看打速录测试:2009年11月28日下午14:30—15:00,所有考生进行看打速录测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2009年12月中旬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根据报考者笔试和看打速录成绩,按报考职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若考核过程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考核由组织、人事部门和政法委、法院共同组织实施。
(五)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没有问题的,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录用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回避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在招录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其参加招录的资格。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录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招录过程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其它
具体招录工作各环节公告请注意登录承德人事人才网(www.chdrsrc.gov.cn)。

联系电话:0314—2177288(2177287)

2009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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