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做好今年我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9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2009]75号)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聘”的规定,现将今年我委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原则;
3、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取得毕业证)的人员,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团队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强。
2、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 , 体参照《河北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4、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被辞退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1月19日至23日,应聘人员到各单位报名,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复印件、5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报名者填写《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报名具体地点:
1、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石家庄市新华区飞翼路9号 电话:0311-873380792
2、河北经济管理学校:石家庄市石获北路73号 电话:0311-836203843
3、省服装研究发展中心:石家庄市北合街18号 电话:0311-878127164
4、省股权托管登记中心: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 电话:0311-870108055
5、河北工艺美术学校:保定市瑞祥大街(原省印路)41号 电话:0312-31058166
6、张家口煤矿机械制造技工学校: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人村 电话:0313-40829917
7、中煤邯邢基本建设技工学校:邯郸市黄梁梦建安街2号 电话:0310-7139555
(三)考试
11月27日-28日各事业单位自行组织考试,考试的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的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并划定考试合格线,试题由聘请的专家或委托的相关专业机构出题。
(四)考核面试
12月3日-5日期间组织考核面试,委人事教育处派人监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各事业单位按岗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考核面试人数与计划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人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专业),将考试合格人员全部列入考核面试人选。考核面试时聘请5-7名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其中外聘专家评委超过半数。考核面试评委会全面测评应聘人员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量化考核指标,确定考核面试成绩。考核面试结束后,由评委会按笔试综合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录人员。末位得分并列的人员,按笔试分高、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工作人员子女、参军退伍的大中专毕业生、农村独生子女、“到村任职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党员、优秀学生干部、高学历的顺序确定。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组织应聘人员到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应聘者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各单位公示7天,公示没有异议的,按照管理范围,先报委人事教育处,人事教育处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审核备案。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事教育处
二00九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