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白城市政府批准,白城市市直有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录计划
2009年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人员80名。其中:白城市中心医院招聘35人,白城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20人,白城市社会精神病院招聘10 人,白城市社会福利院招聘1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09年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报考人员年龄,须满18周岁,如无特殊要求,不得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招聘单位人事科。
(二)报名时间
2009年 11月24日8时30分至2009年11月29日16时,节假日不休息。
(三)收费标准
报名费25元/人,每科考务费35元/人。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2009年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均由招聘部门承办和完成。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考试报名登记表(可在白城市政府网站自行下载)一份。
(二)准考证发放时间
2009年12月3日-2009年12月4日。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详见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
五、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两科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通用知识占35%,专业知识占 65%。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知识》、《通用知识》成绩高者进入面试;如两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本次考试笔试不指定用书。
面试内容为招聘专业相关的专业及基础知识。面试根据各招聘单位的专业及岗位需求将采用结构化面谈、情景模拟等方式统一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方式,将在《2009年白城市事业单位面试通知书》中注明。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即折算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45分、55分)。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疗单位统一进行。如总成绩分数相同,依次以面试、《专业知识》、《通用知识》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考核意见。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选,由白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白城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白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或相关招聘部门。
白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白 城 市 教 育 局
白 城 市 卫 生 局
白 城 市 民 政 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请到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1、2009年白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考试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