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2009年冬季翔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6年以来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在读生,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日至9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大厅报名处
咨询电话:7889662
报名表见附件3:翔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同一底片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均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中学毕业证、报到证、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参照厦门生源享受就业优惠政策的对象,须提供毕业生本人的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在厦一方父母须提供户口簿及在厦居住证明(以厦门户籍为准)和工作证明(在机关事业单位以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人事关系介绍信为准,在企业单位以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为准)以及毕业生同在厦一方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中学毕业证、学历证书、职称证及应聘人员到政府人事、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材料以及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将由招聘相关单位负责进行初步审查。面试和考核阶段,所有进入面试(或考核)的人选还需进行资格条件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具有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含应届毕业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当符合条件的免笔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其它情况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2.笔试前将在翔安区政府网(www.xiangan.gov.cn)最新公告栏发布信息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卷面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4.加分规定
①厦门生源毕业生(含就业和未就业,已就业人员其户籍及人事关系须在厦门)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再加15分,加分不设上限。
②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事行政部门相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从事“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可享受加分。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厦门生源报考事业单位可同时享受加分,各项加分不设上限。
③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不享受加分优惠。
5.厦门生源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但毕业时父母有一方户籍在厦,且在厦居住和工作的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2009年应届毕业生参照厦门生源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有专业测试的另行计算)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为1:1的面试原始分不得低于75分。厦门生源毕业生免笔试采用面试考核方式招聘的,面试成绩为面试原始分加15分。
2.面试前将对面试人选的报名资格进行复核,并在翔安区政府网(www.xiangan.gov.cn)最新公告栏发布信息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原始分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三)专业测试
翔安区人民文化活动中心培训创业部岗位(岗位代码35)须加试专业测试,测试内容含音乐编辑、主持、音控、录音,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测试项目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测试放在面试前进行,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6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专业测试人选(不足1:6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专业测试后,再从笔试与专业测试的折算成绩(笔试40%,专业测试30%)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待定。
(四)综合总分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有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综合总分为面试成绩。如有进行专业测试的,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40%、30%和3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各项考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要求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将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按要求到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2005年1月17日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市人事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翔安区政府网公示7天。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有关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一经聘用,服务期至少5年,即签订聘用合同5年。
七、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事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7889777。
2.新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3.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4.取得国外学历、学位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是在国(境)外学习取得的且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
5.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和相关专业涵括的范围以审核机关解释为准。
6.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事关系在厦门”是指经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人事关系入厦审批,且已由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人事关系介绍到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到上岗。已实现就业但尚未到人事部门报到的大中专毕业生要报考要求为社会在职人员岗位的,须在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截止日期(含当天)前,到政府人事部门办理就业手续,方可报考要求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岗位。
7.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聘用(劳动)合同等有效凭证。
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经验)。
8.户籍要求为本市的不含蓝印户口。
9.年龄、工作经历(经验)等相关资历计算到报名截止日。例如最高年龄25指1984年12月9日后出生,依此类推。
10.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1.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翔安区政府网(www.xiangan.gov.cn)最新公告栏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1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厦门市翔安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2:2009年冬季翔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附件3:翔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4: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