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是广州市卫生局直属的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市人事局下达的年度招聘计划,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广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的专业岗位、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专业岗位、学历、岗位人数:
专业岗位 学历/学位 岗位人数
会计 大专或以上学历 1人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需具备《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广州市户籍人员。
2、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书、会计专业初级及以上资格证。
3、具有两年以上相关会计专业的工作经历。
4、熟练掌握常用财务软件和办公软件,熟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务处理方法。
5、年龄在35岁以下。
二、招聘时间和形式
(一)招聘时间:2009年11月25至2009年12月31日
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8日。
考试地点:广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广州市人民中路388号邮编:510180)
(二)招聘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人员先将个人简历发送到广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邮箱huangchaixing@126.com,待资格审核合格后再通知面见)。
三、考试范围与方法
(一)考试范围:
考试包括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的测试以及综合素质的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道德品质、理论水平、文化知识、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二)考试方法: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1:3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考试时间:2009年12月中旬(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对因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应聘考核不合格的,按体检合格者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四、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本单位公开由招聘工作小组讨论确定拟聘的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公开招聘公告的范围)。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