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招商队伍,强化专业招商力量,提升招商引资的区域竞争力,经滁州市委、市政府同意,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招聘各类专业招商工作人员10名。
一、招考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报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之后出生)。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市场营销、经济管理及相关经济类专业均可)。
3、工作经历:从事招商工作1年以上、或具有市场营销等同类工作经验2年以上的人员(由报名人员提供从事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4、工作性质:能长期在外出差(每月不少于20天)。
5、必要技能:能熟练操作和应用计算机,会说普通话、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强。
6、身体要求: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凡符合上述条件者,不受身份、性别、地域等条件限制均可报名。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学历、年龄、工作经历上可以适当放宽,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有在发达地区的开发区、招商局、行业商会等机构工作经历的,具有丰富的招商引资人脉资源,能携带投资项目(5000万元以上的)进来的;在世界五百强企业、国内外知名企业重要岗位(采购部门、投资部门、销售部门)3年以上工作经历(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材料)、或英语六级(要求口语熟练)者等,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69年10月之后出生)。
(2)有在家用电器、电子、汽车制造及机械加工、食品加工、绿色照明、LED等任一行业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或熟悉上述行业的,同等条件可优先录用。
(3)全国重点名牌大学经济类专业有学士学位或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可不要求具备工作经历。
三、招考程序及办法
招考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为加强监督,体现公平、公正,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将参与全程监督。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1、公告
2009年11月分别在《滁州日报》《安徽日报》等媒体上刊登招考招聘启事,并在滁州市政府网、滁州市人事人才网、滁州开发区网上发布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7日—12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四楼综合办公室(从滁州火车站或汽车站乘4路车至新华书店改乘2路车或至丰乐路改乘5路至交通大厦站下)。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携带学历证、身份证和从事相关工作等证件证明以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初审合格者,填报名表。考生也可直接网上报名(Email:zhanghongyan0000@hotmail.com),网上提供复印材料,并从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www.ccdz.gov.cn)下载报名表。考生于2009年12月14-1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四楼综合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网上报名的考生务必于12月19日前携相关证件的原件经现场核对无误后领取《准考证》。
报名电话:(0550)3211448 联系人:孙艳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等两个方面。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一位小数。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50%。
⑴笔试于2009年12月20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笔试内容: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和园区建设相关知识(包括基础知识:滁州市情、金融、经济学、统计学;政策法规: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土地、环保、财税等相关政策法规)(占60%)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40%)。
笔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以及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于 2009年12月27日前在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公布。2010年元月4日下午5:00之前,请参加面试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四楼综合办报到。报到时间为一天,逾时视自动放弃。
⑵面试于2010年元月5日上午7:30在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三楼会议室进行,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提前半小时到做抽签准备工作。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⑶总成绩于2010年元月7日上午9:00公布,并由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前10名参加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及体检人员的名单分别在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公布。
4、体检
体检人员到指定县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凡有传染病、心脏 脏病及其他慢性、严重疾病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取下一名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时间为2009年元月12日上午8:00开始。体检费用由开发区负担。
5、考核
考核工作由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政审内容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属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6、公示
对经过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初定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考招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新招人员属于公务员身份的,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公务员管理,享受副科级实职工资待遇。是副科级干部的,享受正科级实职工资待遇。
2、非公务员身份,属于事业单位的,试用期满合格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属于企业或社会人员的,试用期内发基本生活费(月2000 元),试用期满合格后,发基本生活费(月2000元)和与招商引资成绩挂钩的绩效工资,对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到位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年收入不低于10万元,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3、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办理录用手续。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