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辅助服务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服务聘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辅助聘员1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辅助服务聘员1名,共2名。
二、招聘条件
1、30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09年12月31日),佛山户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辅助聘员岗位不限性别,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辅助服务聘员岗位要求男性;
2、汉语言文学、法律、哲学、历史、多媒体与网络技术、新闻学、文化艺术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经济学专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4、符合公务员体格检查条件。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科,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2号楼823室,电话:83031823。
2、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9日-30日 ,上午9:00-11:00时,下午2:30-4:30时。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及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彩照2张。
(二)考试
1、笔试:2010年1月20日上午9:00-11:00时进行,按照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考察考生应聘岗位所具备的相关知识和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聘用和待遇
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关于印发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字[2004]103号)要求,与确定的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
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月薪22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平均薪酬的80%标准计发。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签订续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