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馆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推进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尽快实现“全国一流、西部领先”的目标,经市文化广电局审定,我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博士)专业技术人员。
重庆图书馆属国家一级图书馆,是西部唯一直辖市的中心图书馆,是直属于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的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现座落在沙坪坝区凤天大道106号。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专业测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拟招聘高级(博士)专业技术人员5名,详见下表。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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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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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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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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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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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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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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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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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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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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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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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管理技术与信息系统或数字图书馆技术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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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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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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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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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资源建设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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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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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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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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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学或古典文献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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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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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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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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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析与决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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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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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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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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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党纪处分限制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3、获得博士学位,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并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
4、理论功底扎实,科研能力较强,能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6、博士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男性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首次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填写《重庆图书馆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或直接(寄)交到我馆组织人事部,视为正式报名(电子邮件只作参考,不予登记)。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
(2)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印章,并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学习成绩单、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书,下同)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
(3)其他人员《报名登记表》须在“学习工作简历栏”注明档案所在地,加盖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印章,并提供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图书馆(沙坪坝区凤天大道106号)
邮政编码:400037
联系人及电话:李格兰 023-65210180
电子信箱:li-0180@163.com
(二)资格审查
我馆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在2010年9月1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六、选聘程序
(一)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包括专业测试和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总分100分。
2、我馆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科研等业绩综合评定,按招聘岗位数额择优确定考试考核人员。
3、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时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备查)。
4、专业测试:采用专业提问和综合测试的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逻辑思维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分值60分)。
5、面试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政治素质和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研究和解决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分值40分)。
(二)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专业测试和面试考核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需求执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考察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馆根据专业测试和面试考核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审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复查其资格条件。
(四)公示拟聘人员
体检、政审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我馆网站(www.cqlib.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以及拟聘岗位。
(五)聘用审批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馆提出拟聘用意见,报重庆市文化广电局审批聘用,并办理聘用手续。
2、聘期待遇:经同意聘用的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工资、福利等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1)优先保证经论证可行的科研、课题经费;
(2)优先晋升职称;
(3)优先支持其参加国际及全国性学术交流活动,并承担所需经费;
(4)在正常工作前提下,每月享受本单位研究馆员或副研究馆员的岗位津(补)贴;
(5)提供笔记本电脑一台和从事科研、课题工作的专用办公场所;
(6)本单位协助解决其他有关困难。
3、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重庆图书馆
201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