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
应 聘 须 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是符合《关于2010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17号)和《2010年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4、对毕业生的学历及相关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必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
5、学历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报考?
学历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可以报考该岗位,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考生应当具有相应或更高学位。
6、如果所学的专业和学位证书不符,按照哪个专业报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7、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加分?
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8、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怎样办理加分审核手续?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请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包括:除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出具省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并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公示时间为2010年5月5日至5月11日。
9、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考生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请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10、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1、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中岗位对应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12、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3、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不得再参加事业单位招聘。
14、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