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公示工作由江油市组织部、江油市检察院组织实施,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调动的,由市检察院报市组织部进行商调。考调对象必须在15日内办理完调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调入人员非因提拔及上级国家机关遴选,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江油市检察院。
九、纪律与监督
考调检察干警工作政策性强,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对考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信息发布
本次考调工作有关事项及所有公告均由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ou.gov.cn/)、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ldj.libai.cn/)、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外网(http://jyjcy.my.gov.cn/)及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内网发布。
咨询电话:0816— 3234406(江油市组织部)
0816— 3361024(江油市检察院)
江油市组织部
江油市检察院
二〇一一年 八月 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