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定向公招(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
1、《2010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明确了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提供,其余人员不提供);
6、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专科及以下学历人员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需提供);
7、“五项目人员”须出具县(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8、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法、检系统公开考录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
1、《四川省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明确了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提供,其余人员不提供);
6、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免试《法律专业知识》的,应出具本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五项目人员”须提供县(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8、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材料:
1、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目前,在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