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二○一○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原南充市人事局《关于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和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0年全省监狱劳教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2010年南充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并将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考生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递补对象: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1、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资格复审地点: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南充市顺庆区玉带路111号)。
3、考生需携带的资格复审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笔试准考证上的照片同底版的照片一张。
(2)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指考生本人户口簿或加盖有辖区公安派出所户籍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3)《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式两份。
(4)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5)报考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的职位的考生,须出具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考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7)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8)未满5年服务期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9)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10)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二、面试报名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印章的笔试准考证到现场面试报名处交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三、体能测试报名
报考森林公安机关的考生在资格复审现场持《面试通知书》和与准考证同底版的照片一张,到体能测试报名处办理体能测试报名手续。
联系电话:0817-2810437
附:
201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