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二○一○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市法院、检察院、地税、工商系统和监狱)面试的公告
根据原南充市人事局《关于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2010年全省监狱劳教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关于2011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及《关于2010年省直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0年南充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市法院、检察院、地税、工商系统和监狱)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并已交费确认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及职位(详见附表《面试职位的面试时间安排表》)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8:00前到候考室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三、面试地点
南充高中嘉陵校区。
考生一律凭身份证、准考证从南充高中嘉陵校区南大门(嘉陵区学府路<区政府办公楼后>)入场,到教学楼主楼四楼正中走廊报到。
四、注意事项
1.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均不得进入考室)到候考室报到。
2.因任何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期间采用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4.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5.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
6.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7.应该人员不得向考官透露自己的姓名及相关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8.应试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主考官的指令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9.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10.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11.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按人社部令第4号《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联系电话:0817-2810437
附: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