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1年5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于2011年5月25 日至5月29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1年6月2日公布。
3.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泸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1年6月14日前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申论》成绩×35%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5%+笔试加分